关于开展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企业和创业意向调查的函

2010-03-16

各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企业:
    为认真落实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徐委发〔2010〕4号文件精神,掌握在徐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基本情况,了解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征集好的建议意见,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决定开展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企业和创业意向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
通过调查,全面掌握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企业和意向创业状况,有针对性地提供以下方面的服务:
1.对符合条件的,受理核发《徐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证》,持证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待遇;
2.积极引导和协调落实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3.聘请专家导师讲座培训,强化孵化培育等,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公共服务;
4.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优先推荐入驻免费提供的大学生创业园,优先推荐进入产业化基地;
5.帮助企业申报享受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资助、税收返还、贷款贴息、信用担保、风险资金投入等优惠政策和创业创新奖励;
6.免费发布和提供有助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投资信息、产品项目信息、行业技术交流信息、国内外相关行业发展信息、企业产品盈利点信息等;
7.推荐参加徐州市政府组织的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评选活动;
8.对意向在徐创办企业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协助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等手续;
9.组织受理并督查解决大学生在徐自主创业的问题投诉等;
10.提供其他方面的服务。
二、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1.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2005年及以后,以工商部门名称预登记为准,但不包括名称预登记六个月延期,下同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已经和意向自主创办企业。已经自主创办企业的,大学生本人应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市场前景良好,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调查对象不包括:非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及毕业生;普通高校的结业生、肆业生;其它不具备派遣资格的毕业生。
三、调查的内容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应认真填写附件中的《大学生在徐创业企业情况调查表》或《大学生在徐创业意向情况调查表》。表格可从“徐州人事人才网” (网址:http://www.xzrsrc.gov.cn)下载。
    四、调查要求
    请各有关大学生根据情况,认真如实填写,并于3月5日前将表格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徐州市大学生创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516—85602255   
E-mailxzchuangye2010@163.com
附件:1. 大学生在徐创业企业情况调查表
2. 大学生在徐创业意向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