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徐州市人事系统2008年高校
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专项活动的通知》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人事系统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和大力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决定开展“徐州市人事系统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市人事局和各县(市)、区人事局共同主办,市人才服务中心及各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共同承办,驻徐各高校联办。
二、活动时间
自即日起至2008年10月8日
三、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毕业生。重点服务对象为:享受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失业一年以上且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今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继续落实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相关政策
活动内容:贯彻落实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锻炼成才。
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工作安排: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各项工作;积极为面向基层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等公益性公共服务。
(二)继续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
活动内容:继续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为其提供人事代理、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系列服务。
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工作安排:继续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登记服务,进一步强化网上登记窗口,为我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登记手续,提供就业推荐、就业指导等相关服务,并免收服务费用;完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手段,积极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供需见面机会,帮助他们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三)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计划
活动内容:启动5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工作。
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工作安排:征集就业见习基地需求信息,招募徐州籍2008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地见习,提升其就业能力。
(四)开展四川绵竹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
活动内容:对登记到徐州就业的绵竹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安置。
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
工作安排:按照“自愿、对口、灵活”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指导性安排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方式,对登记到徐州就业的绵竹地震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指导安置,帮助灾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五)继续开展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帮扶工作
活动内容:进一步落实特困及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措施,采取重点推荐、优先安置的办法,做好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工作安排:按照《关于实行特困家庭毕业生推荐就业的通知》要求,为特困家庭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免费服务,优先安排特困家庭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对表现优秀的特困家庭毕业生进行指导性安置。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中,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等优惠政策。
(六)举办高校毕业生网上双选会
活动内容:在徐州人才网上设立网上双选会窗口,开展网上招聘活动。
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工作安排:活动期间,组织用人单位参加网上人才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相关岗位。
(七)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咨询服务
活动内容:在人才网上积极发布各类毕业生供需信息及相关毕业生政策法规,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承办单位:市人才服务中心、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工作安排:市、县(市)区人才网与外市人才网进一步加强链接,做好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信息资源和就业咨询服务。
联系方式: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部
联系电话:0516-85608511
传 真:0516-85792308、85792616
电子信箱:xzrc@163.com
徐州市人事局
二○○八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系统 毕业生就业服务月 通知
抄送:省人事厅,省教育厅。
徐州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0日印发
共印5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