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
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根据《江苏省人才流动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为我市及外省市各类事业单位、“三资”、民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及其他不具备人事管理条件的单位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项目:
一、 人事代理立户
需要材料:单位办理人事代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个人委托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
办事程序:1、双方协商人事代理内容;2、双方在人事代理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保存与接转
需要材料:符合国家人事部规定的调出单位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新参加工作的报到信或就业证明)。
办事程序:1、开具调档函,发履历表及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人事调动审核表;2、交所需材料及履历表、审核表;3、审核人事档案。
三、聘用(任)合同鉴证
需要材料:用人单位与徐州人才中心签定的人事代理合同,聘用人员合同书。
办事程序:1、审核人事代理关系及合同鉴证人员的人事档案。2、审核并鉴证聘用(任)合同书。
四、见习转正、职称初聘
需要材料:1、单位出具的业绩考核表,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转正定级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办事程序:1、持存档证明,毕业证领取所需材料;2、认真填写,加盖公章;3、按规定领取证件,颁发证书。
五、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考试审核
需要材料:市“职称办”每年下达文件所规定的材料。
办事程序:1、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到我处领取有关考试资料;2、有关材料按规定填报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3、初审合格后,报市“职称评审委员会”;4、市“职称评审委员会”批准后,颁发证书。
六、档案工资定级(调资)
需要材料:代理单位出具的员工工作年限证明,本人的存档证明书。
办事程序:1、把单位出具的证明交我处验审;2、我处工作人员审核其人事档案,并为其核定工资。
七、党组织关系接转
需要材料:徐州市人事局党委出具的党员转移介绍信及其人事档案。
办事程序:1、请原党组织关系存放单位向徐州市机关工委出具党员关系转移介绍信,然后请机关工委向市人事局党委出具转移介绍信,最后请人事局党委向徐州人才服务中心党支部开具转移介绍信;2、拿介绍信到我处办理转移手续。
八、四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的缴纳
需要材料:单位需缴纳保险代理人员的花名册及代理合同的影印件。
办理程序:1、填写开户申请表;2、领取基本信息登记表等材料;3、缴纳保费,领取发票。
九、户籍关系落户与迁移
需要材料:1、委托单位落户介绍信及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移居证;3、身份证;4、一张一寸彩色照片;
十、因公私出国材料证明、政审
需要材料:单位委托“存档”:政审委托书及无五种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证明。个人委托“存档”:个人申请书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五种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证明。
办事程序:1、审核提供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档案,核对《出境申请表》内容;3、报批,盖章。
十一、边境证审批
需要材料:1、单位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及现实表现证明。个人委托“存档”:(仅限旅游探亲等私人活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2、身份证。
办事程序: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根据档案填写《申请前往边境地区通行证呈批表》;3、审批、盖章。
十二、计划生育证明
需要材料:1、单位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2、初婚第一胎生育指标:结婚证;3、离异第一胎生育指标:结婚证,离婚证及符合离异第一胎规定的有关材料;4、离异第二胎生育指标:结婚证,离婚证及符合离异二胎规定的有关材料;5、独生子女证:一胎生育指标,出生证。
办事程序: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阅档审核;3、开出介绍信。
十三、婚姻状况证明
需要材料:1、单位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2、户口本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审查档案中有关婚姻状况的记载;3、核对户口页上婚姻栏及出生日期,留复印件。4、开出婚姻状况证明。
十四、涉外公证证明
需要材料:1、单位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2、本人及亲属户口及复印件;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办事程序: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根据档案填写涉外公证证明表;3、审核盖章。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办理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人事代理部215室
联系电话:0516—85608550
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二00九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