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
人才租赁,也称为人才派遣,是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一种全方位、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是用人单位通过人才服务机构租借人才的一种全新的用人方式,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需要,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人才租赁协议,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市场招聘等手段搜寻合格人员,经过严格筛选和培训,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为适应各类性质单位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的需要,开展了人才租赁(派遣)工作,通过规范化运作,与用人单位和租赁(派遣)人员分别签订人才租赁协议和劳动合同,明确三方关系及责、权、利,有效保证了用人单位和租赁(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目前,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通过人才租赁的方式为中国移动徐州分公司、中国银行徐州分行和中国矿业大学等30多家单位派遣了1000多名人才,提高了人才使用的灵活性和高效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人才租赁(派遣)这种用工方式源于七十年代的美国,目前在美、日等发达国家已经相当普及。它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快的发展,根本原因就是它满足了公司、企业对人才的不同需求,同时也为个人提供了非常灵活的工作方式。用人单位采取人才租赁这种用人方式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有利于降低人力成本。用人单位在核算被派遣人员的总支出时,是以市场价格制定工资标准,不需要为被派遣人员额外支付其它计划外的费用,综合核算单位支出成本比在编员工的支出大大降低。二、人事管理简捷。用人单位只负责租借人才的岗位管理,其他诸如租赁人员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的缴纳等日常管理事务都是由人才服务机构负责。三、用人机动灵活。可以根据业务变化随时增减人员。四、保证租赁员工具有良好的素质。对于不适用人员可以要求人才服务机构更换。五、减少人事劳动纠纷,降低用人风险。用人单位与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签订人才租赁协议对租赁人才进行有偿使用,不直接与租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发生人事隶属关系,避免了与租赁人员在人事劳动关系上的纠纷。
人才租赁的程序: 一、意向接触 。相互了解背景,彼此介绍的情况,达成初步意向。 二、深入洽谈 。人才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面对面深入沟通,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及需求,探讨解决方案。 三、提交方案 。根据双方深入洽谈的情况,人才服务机构拟定租赁方案并提交给用人单位。 四、签订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人才租赁协议,同时与租赁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委 托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人员,则租赁合同在招聘人员经用人单位试用合格后签订)。 五、履行合同 。按照合同规定,各方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
人才租赁是劳动人事制度上的一个创举,不仅有利于人才的进一步开发利用,真正做到人尽其才,而且为用人单位解决急需人才的难题提供了有效途径,是市场化配置人才资源的一种有效手段。
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
二00九年一月七日